来源:盐田区司法局发布时间:2025-09-03
根据《深圳市盐田区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中提到的问题,“选取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规模较小,项目资金量在本部门所有履职类项目中排名50%以后,未选取体现部门重点资金或主要工作的项目”对此我局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进行了针对性的整改,在2025年度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工作中,我局选取了2024年“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经费”进行绩效评价,该项目年初下达预算为41万元,在我局25个项目中排第6,符合审计报告“项目资金量在本部门所有履职类项目中排名50%之前”的要求。同时该项目也符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第十条“财政评价对象应根据工作需要,优先选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的要求,我区一直致力于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建设,该项目经费主要用来委托第三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下一步,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于勤俭节约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与保障履职相统一,强化部门支出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有关规定,做好重点项目绩效评估工作,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采购流程,强化监督问责,防范廉政风险,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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